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黨產條例釋憲》是否違憲5大爭點 大法官解釋全部合憲理由曝光

司法院大法官今就「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是否違憲進行解釋,全案包括設黨產會是否違憲等5大爭點,均宣示合憲。(記者廖振輝攝)

司法院大法官今就「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是否違憲進行解釋,全案包括設黨產會是否違憲等5大爭點,均宣示合憲。(記者廖振輝攝)

2020/08/28 16:45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今就「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是否違憲進行解釋,全案包括設黨產會是否違憲等5大爭點,均宣示合憲。

爭點1: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是否違反憲法保留?

大法官解釋,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規範政黨財產之移轉及禁止事項,不涉及違憲政黨之解散,亦未剝奪政黨賴以存續、運作之財產,並非憲法所不許。

爭點2:是否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3項及第4項規定?

大法官解釋,第2條第1項規定:「行政院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為本條例之主管機關,不受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之限制。」與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3項及第4項規定尚屬無違。

爭點3:是否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大法官解釋,同條例第2條第1項規定及同條第2項規定:「本會依法進行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不當取得財產之調查、返還、追徵、權利回復及本條例所定之其他事項。」第8條第5項前段規定:「本會得主動調查認定政黨之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第14條規定:「本會依第6條規定所為之處分,或第8條第5項就政黨之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認定之處分,應經公開之聽證程序。」尚無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爭點4:是否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

大法官解釋,黨產條例第4條第1款規定:「一、政黨:指於中華民國76年7月15日前成立並依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規定備案者。」與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尚屬無違。

爭點5:是否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平等原則及比例原則?是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大法官解釋,黨產條例第4條第2款規定:「附隨組織:指獨立存在而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法人、團體或機構;曾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政黨實質控制之法人、團體或機構。」與法律明確性原則、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及第23條比例原則尚無違背;同款後段規定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尚屬無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