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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擬週五監院人事照常投票 林奕華:沒審查沒投票

國民黨動員支持者昨在立法院外抗議監委提名人選,要求「拒絕酬庸,退回提名」。與警方爆推擠衝突。(資料照)

國民黨動員支持者昨在立法院外抗議監委提名人選,要求「拒絕酬庸,退回提名」。與警方爆推擠衝突。(資料照)

2020/07/15 12:39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昨天(14日)阻擋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至立法院接受審查,民進黨團強調原定本週五進行的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仍將依照既定規劃進行,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奕華強調,沒有審查,就沒有同意權投票,若強行投票通過,可能被大法官宣告無效。

對於民進黨團擬於週五照常舉行同意權投票,林奕華表示,該做法不但是相當不尊重立院,也違反立院職權行使法和憲政精神。民進黨不要為了護航派系大老、酬庸綠友友,違法違憲,葬送全民過去爭取民主的果實。

林奕華表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監察院長及監委人選由總統任命,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換言之,只有總統可以提名,也只有立院可以行使同意權。立院為了嚴肅遵守憲法賦予的權力,還特別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制定專章,規範立院行使同意權規範。

林奕華指出,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規定:「立法院依憲法第一百零四條或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第六條第二項、第七條第二項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為通過。」換句話說,立法院沒有召開會議,沒有行使審查陳菊的權力,自然就不能將監察院人事案,提交院會行使同意權。

林奕華強調,憲法跟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寫得都相當清楚,民進黨為何要為了派系大老陳菊,無視憲法、無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於週五強行表決?難道總統府為了提名而召開的審查會,就可以當成立法院審查會?民進黨豈不做實民進黨掌握多數的立法院,不過只是蔡總統的橡皮圖章?民進黨願自我閹割,但國民黨並不想。

林奕華呼籲,民進黨應理性與所有在野黨協商臨時會的後續議程。不但國民黨,還有民眾黨、時代力量等在野黨團,都認為沒有審查,就沒有同意權投票。如果民進黨本週五一定要強行投票,也只是讓所有被提名人蒙羞。未來可能因為程序不完備,面臨被大法官宣告當選無效的尷尬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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