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對台影響大 陸委會列「被消失」高風險族群
2020/07/11 12:22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因應「港版國安法」,陸委會在官網成立專區,專區列出「被消失」的高風險族群,包括聲援「台獨」、「港獨」、「藏獨」、「疆獨」、「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批判或暗諷中國共產黨、北京政府、香港政府、政治人士、「一國兩制」;支持聲援、捐錢/物資、參與「反送中」運動等。陸委會強調,中共慣以法律作為當局整肅異己的工具,人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李明哲」。
陸委會指出,「港版國安法」規制對象不只在港人士及組織,更擴張到外籍人士;範圍不只香港境內、港籍航空器、船舶,更橫跨全世界的地域。此外,監聽、搜索、調查亦不用經法院同意,且中共掌握該法所有解釋權,亦即「中共說你有罪,你就有罪」。顯現中共為維護其政權安全,無所不用其極全面封殺其無法容忍的意見,與全世界為敵。
陸委會強調,「港版國安法」主要禁止任何人及組織「分離中共主張的任何領土」、「推翻中共或港府政權(含破壞官方場所設施等)」、「實施恐怖活動(含對人嚴重暴力、破壞交通、水、電、通訊及網路等)」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含阻撓政策及法律執行、引起對中共及港府的憎恨等)」等四大類罪行。
陸委會解釋,行為態樣不限於任何形式(含臉書按讚、加入網路社群、轉傳網路訊息、衣著標語、旗幟等)、直接或間接、是否使用武力、只要言論聲援、資助、教唆、協助或引起憎恨等都被該法網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