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啟惠是否能洗刷汙點?關鍵決戰就在今天
2019/07/04 08:2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監察院認定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在浩鼎案上有財產申報不實及未利益迴避等8項違失,一邊發動彈劾移送公懲會,判記申誡,一邊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開出210萬元罰單,而後這張罰單被監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撤銷,翁啟惠便持訴願決定書向公懲會聲請再審,試圖洗刷申誡汙點,公懲會今(4)日公開審理,合議庭究竟是否會採納他的主張,雙方言詞辯論的攻防將是關鍵決戰。
翁啟惠在浩鼎案中雖然獲得無罪確定,沒有刑事責任,但行政責任仍未釐清,監院調查認定他有8項違失,發動彈劾並移送公懲會懲處,公懲會審理後僅認定財申不實與未利益迴避兩項違失成立,4月3日以公懲法中最輕的申誡懲處。
翁啟惠不服氣指出,監院對於財產申報不實部分所做的行政裁罰210萬元,經他訴願後已獲撤銷免罰,也就代表監院的訴願審議委員會已認定他沒有財申不實的事實,才會撤銷罰鍰;他日前拿著撤銷罰鍰的訴願決定書向公懲會聲請再審,主張本案有新事實、新證據,希望公懲會能開啟再審,改判不付懲戒。
翁啟惠強調,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已撤銷財產申報不實的處分,公懲會仍卻根據彈劾內容認定他有財申不實與違反利益迴避,判決申誡,惟財申不實與利益迴避之間有連動關係,訴願既然已撤銷了財申不實,就代表利益迴避也不成立,因此他認為整個申誡基礎都是不成立的。
翁啟惠表示,他所有的行為都未違反任何法規,過程也都如實填寫表格,沒有違反道德的問題,清譽不容汙衊,決定據理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