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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核不實廣告不同調 政院回應司法院

行政院修法明定選舉期間的不實廣告,得向法院聲請緊急限制刊播令,遭司法院反對,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表示,行政院尊重司法院意見,但我們看法不同。(資料照)

行政院修法明定選舉期間的不實廣告,得向法院聲請緊急限制刊播令,遭司法院反對,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表示,行政院尊重司法院意見,但我們看法不同。(資料照)

2019/05/17 23:41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兩項選罷法修正草案,明定參選人對於選舉期間的不實廣告,得向法院聲請緊急限制刊播令,但司法院聲明反對,認為法院不應、也不適合擔任不實廣告第一線審核機關,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今晚表示,行政院尊重司法院意見,但我們看法不同。

Kolas指出,行政機關無法審查選舉罷免言論,因此這次修法有關不實選罷廣告的刊播限制,增修由法院擔任第一線審核機關,目的在保障言論自由。由法院裁定已有立法例,例如法國即通過立法,在選舉期間如有任何候選人被侵權,可向法院聲請緊急假處分,由法院針對不實之競選與罷免廣告發布緊急假處分。

Kolas說,日前法案草擬期間的公聽會中,平台業者也認為交由法院裁定才具有公信力也才可被接受。目前兩選罷法修正草案已交付立法院審議,行政院將尊重立法院審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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