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重罰中國產品藉台灣「洗產地」 蘇揆:維護MIT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遏止中國產品經台灣「洗產地」,防堵違法轉口,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主持院會拍板「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法草案」,若產品來台「洗產地」,罰金調高10倍,最高可罰300萬元。
蘇貞昌表示,為有效遏止不肖廠商進口中國大陸貨品改標我國產地、申請或使用不實的原產地證明書,維持我國產製(MIT)的國際聲譽及我國經貿利益,這次修法提高罰鍰額度並增列檢舉獎勵規定。另為保護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提高相關罰金及罰鍰的額度,以符合管理需要。
蘇貞昌指出,在美中貿易戰的氛圍下,歐美進口國的裁量權會越來越重,不再像過去容忍灰色地帶。因此,請經濟部、財政部一定要積極清查,加強各項管理作為,有效降低違規運轉情形,一方面不能讓台灣陷入美中貿易糾紛,同時更要保持MIT品牌的好口碑,維護台灣外銷競爭力。
他說,不要因為少數不肖廠商的行為,而傷害台灣整體形象,也讓其他台灣廠商受害。
經濟部國貿局主秘倪克浩表示,近來查獲部分不肖業者將中國大陸貨品運至台灣,並以「台灣製造」名稱再輸出,企圖規避美國對中國大陸貨品課徵的額外關稅,也有不肖業者將台灣原產地證明書用於中國大陸貨品,導致歐盟對台灣廠商及多項貨品展開調查,影響國際貿易秩序及台灣貨品商譽。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說,去年9月到今年4月共查獲5起產地標示不實,目前還有10多起涉及變造或偽造產證,已移送檢調偵查。
倪克浩表示,為有效遏止「洗產地」行為,「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大幅調高罰鍰,若廠商對產地標示不實(洗產地)、使用不實貿易證明文件、違法輸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至非管制地區,或簽發單位未依規定程序簽發產證等違法行為,罰鍰由原本的3萬元到30萬元,大幅調高為6萬至300萬元。
倪克浩說,草案也訂定「吹哨條款」,增列民眾檢舉產地不實的獎勵規定,期望藉由重罰嚇阻及民眾參與,加強遏止廠商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