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立委諷「非同婚」若通過同性將有2種選擇 網友:突破盲點

林昶佐(見圖)在臉書上表示,支持「非同婚」專法,等於支持結婚/伴侶雙軌制,「對異性戀也太不公平了吧」。(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林昶佐(見圖)在臉書上表示,支持「非同婚」專法,等於支持結婚/伴侶雙軌制,「對異性戀也太不公平了吧」。(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2019/05/09 18:3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長蘇嘉全今日首度進行同婚專法協商。在今日協商最後,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拋出疑問,如果到時候通過的專法不是大法官釋憲要求的「賦與同性婚姻自由的權利」,是否可能5月24日當天出現同性有2種可選擇的「結婚」方式?林昶佐稍早在臉書上強調,若支持「非同婚」專法,等於支持結婚/伴侶雙軌制,這樣「對異性戀也太不公平了吧」。網友對此大呼「完全突破盲點」。

目前3個版本的草案,僅有行政院版是以「同性婚姻」為名義保障同性法律關係,賴士葆版則是以「同性家屬」,林岱樺版則為「同性結合」。

根據「風傳媒」報導,林昶佐表示,如果最後通過的不是行政院版「同性婚姻」法案,而是賴士葆版或林岱樺版的非「婚姻」法案,那就是創設「婚姻」以外的其他關係,換言之就是另外建立一個制度。

林昶佐表示,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同性在5月24日之後,仍可以依釋憲結果向戶政機關依《民法》登記結婚,同時也可以選擇以立法院通過的新的同性制度,登記同性法律關係。林昶佐指出,這等於是同性有兩套制度可以選擇,但異性只能「結婚」並不公平。

蘇嘉全對此表示,需請司法院回去研究再回應。柯建銘則表示,這個議題很重要,司法院下次協商應該回應。

林昶佐稍早在臉書上發文表示,支持「非同婚」專法,等於支持結婚/伴侶雙軌制,不過,這樣一來,異性卻還是只能選擇單軌登記「結婚」,這對異性戀不公平吧。網友在底下留言大呼,「突破盲點」;「在一片混亂中,終於有人說出事實真相了。」;「結果同志比異性戀更幸福,有兩種方式可以自由選擇!大突破啊」;「要是有人用民法跟異性結婚,用專法跟同性登記,算不算重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