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籲聲請釋憲 黨產會:無必要
2019/05/02 21:0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黨產會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全面凍結救國團56.1資產,禁止處分,並推定為不當取得,雖經救國團聲請停止執行仍被駁回。救國團今發聲明指出,中投、新裕台與婦聯會等均被推定為附隨組織後,審理該案的合議庭以黨產條例違憲為由,聲請釋憲成功,而救國團因適用相同黨產條例規定,本案合議庭應依合憲法律獨立審判的憲法誡命,裁定本案停止訴訟並聲請釋憲。但黨產會認為無聲請釋憲必要。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就「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案開庭審理。
黨產會當庭表示,法官屬獨立審判,是否聲請釋憲涉及庭上有無該案牴觸憲法之確信,他案對法官並無影響,且黨產條例並非無差別繼受,德國追討黨產時,是將政黨財政交由信託,再由政黨舉證哪些財產符合法制國,才能取回,但國內是「推定」為不當取得,財產尚在政黨手中,兩者立法強度有異。
救國團另藉新聞稿強調,救國團屬性質為公益性社團法人,相較「公司」或「政治團體」,救國團公益性質較高,對於因被認定為附隨組織導致影響公益事務的救國團,實在不應將本案排除在釋憲行列外。
此外,依德國公法學者Christian Starck教授(司法院長許宗力指導教授)見解,因東德台灣民主發展歷程具明顯差異,實在不允許立法時任意打著「轉型正義」名號,無差別繼受東德處理不當黨產法治,黨產法並不適用於救國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