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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拒絕紅色媒體 黃國昌︰無理由容忍特定財團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28)日發文表示,自己擬具了3部修正草案,立法禁止從威脅我國憲政體制存立的敵對國家或團體,收受一定財產上利益的企業或個人,在我國經營、控制廣電媒體。(資料照)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28)日發文表示,自己擬具了3部修正草案,立法禁止從威脅我國憲政體制存立的敵對國家或團體,收受一定財產上利益的企業或個人,在我國經營、控制廣電媒體。(資料照)

2019/04/28 16:2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對台統戰力道加大,近期更有媒體被指領取中國政府補助金約新台幣152.6億元,引來外界疑慮。而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28)日發文表示,自己擬具了3部修正草案,立法禁止從威脅我國憲政體制存立的敵對國家或團體,收受一定財產上利益的企業或個人,在我國經營、控制廣電媒體。

黃國昌表示,在當代民主國家中,學者不斷強調媒體所具有之高度公共性、廣泛影響性,以及對維護民主憲政體制之重要性。媒體產權對媒體內容的影響,也早已經過充分論證,從「反媒體壟斷運動」之後,我國更是充滿豐富的實踐經驗,毋庸贅言。

黃國昌認為,在政策上與規範上,實無理由容忍特定財團,從威脅摧毀我國民主憲政體制的敵國,收受高額財產利益之補助,卻又能在我國掌握包括無線電視、廣播在內的媒體公共資源,「面對如此嚴重的國安問題與境內外聯手威脅,現行法卻無任何規範」。

黃國昌指出,自己擬具了《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以及《有線廣播電視法》三部修正草案,立法禁止從威脅我國憲政體制存立的敵對國家或團體,收受一定財產上利益的企業或個人,在我國經營、控制廣電媒體,「敬請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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