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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海外資金匯回專法 給台商優惠稅率

蘇揆拍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引導台商匯回海外資金,促進台灣經濟發展。(記者李欣芳攝)

蘇揆拍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引導台商匯回海外資金,促進台灣經濟發展。(記者李欣芳攝)

2019/04/11 11:53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上午主持院會,拍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為引導台商匯回海外資金促進台灣經濟發展,草案明定台商匯回資金須存入金融專戶,不得購置不動產。第1年匯回資金,可享優惠稅率8%,第2年匯回則課徵10%。台商若對特定產業進行實質投資,政府再退回半數稅額,稅率等於只有4%及5%。

目前一般海外資金匯回國內須扣繳20%稅率,但這項草案未來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生效後,第1年匯回資金享優惠稅率8%、第2年課10%,但如果資金有實質投資,政府會退回半數稅額。

在匯回的資金中,5%可自由運用,但不得購置不動產;25%可進行金融投資,例如購買上市匯股票及公債,金管會將擬定可投資金融商品類別,未來將報行政院核定。

70%可透過創投及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國家重要產業,如5+2產業及長照,其他實質投資範圍由經濟部擬定子法報請行政院核定。至於未投資的資金,要放在專戶5年不得提出。

蘇貞昌今天主持院會時表示,為因應近期國際經濟情勢變化,積極協助台商調整全球投資布局,「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在符合洗錢與資恐防制等相關國際規範下,提供適當租稅優惠措施,鼓勵並導引個人及營利事業資金回國進行實質投資,以達到促進產業發展,增加就業的目的。

他說,此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會同經濟部、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社會各界溝通,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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