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飛安會改制「運安會」 陸海空事故全部納管
「飛航事故調查法」修正成「運輸事故調查法」,納入陸海空各種交通事故,立法院今天完成三讀,為獨立調查飛航、鐵道、水路及公路等重大運輸事故,未來將設「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專責調查。圖為普悠瑪事故畫面。(資料照)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台鐵普悠瑪去年底發生震驚各界的重大傷亡事故,朝野黨團提案要求行政單位,應設立獨立機關專責調查相關交通事故。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相關法案,將原先的「飛航事故調查法」修正成「運輸事故調查法」,納入陸海空各種交通事故。三讀條文規定,為獨立調查飛航、鐵道、水路及公路等重大運輸事故,未來將設「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專責調查。
此外,立法院也三讀通過「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將原先的「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更名,將陸海空各種交通運輸也納入組織的執掌範疇。三讀條文明定,運安委員會下設9至11位委員,其中設置1主委、1副主委、專任委員3人、兼任委員4至6人,專任委員由行政院長任命、兼任委員則由行政院長聘派之。
三讀的「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並設有利益迴避原則,明訂擔任運安委員會的專職委員,任職期間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構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並不得兼任與交通運輸相關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離職後5年內也不得擔任曾調查或處理的相關組織之股東或顧問,以確立委員會獨立行使職務之職權。
另一方面,為深入了解普悠瑪事故肇因,朝野針對「運輸事故調查法」並作成附帶決議,要求運安會成立後,應依法重新評估、檢視行政院去年提出的普悠瑪調查報告,重新檢視與訪談相關關鍵物證與人證,以釐清普悠瑪事故的系統性問題與根本肇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