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沒收3.6億選舉保證金 徐國勇:民主必要之惡
2019/04/01 12:46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親民黨立委陳怡潔今質詢表示,去年九合一選舉,中選會沒收了1.4億餘元保證金,此舉不利小黨與青年參政,建議沒收與否應取決是否違反「選罷法」;內政部長徐國勇說,選舉極為耗費社會資源,但這是民主之惡,必然要有的;未來是否根據各選區投票人數,去算退還保證金門檻,或許比較公平。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排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邀請內政部長徐國勇、中央選舉委員會代理主委陳朝建報告並備質詢。
立委陳怡潔指出,根據現行選罷法規定,登記參選公職人員須繳保證金,並以得票數決定保證金發還與否,但此規定形同變相懲罰落選者,嚴重影響人民參政權及小黨生存與發展,因此提案修法,明定保證金發還與否,因取決於候選人在選舉期間,是否違反選罷法相關規定。
陳怡潔另指出,根據統計,2008年至2016年間,中選會共沒收3億6290萬元保證金,沒入理由都是因為未達得票門檻;很多人需要透過銀行貸款、借錢才能繳得起保證金參選,若擔心參選者沒有民意基礎,可以加入連署制度,跟保證金制度雙軌並行,內政部應該釋出善意。
對此,徐國勇表示,選舉極為耗費社會資源,這部分考慮到社會資源使用,各選區投票率也不一樣,下修是可以討論,但各方面物價一直上漲,保證金如果維持這樣,「等於也是在降」;現行制度計算是根據各地區選舉總數,若以「投票人數」去算門檻,可能會比較公道,可降低被沒收的人數比例。
徐國勇也說,「講實在話,選舉極為耗費社會資源,但這是民主之惡,必然要有的」;因牽涉選務進行,還要與中選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