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仍堅持解任何壽川永豐金董事 行政院:尊重
2019/03/28 21:04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今年1月決定,撤銷金管會「解職前永豐金控董事何壽川」的處分,並要求另行處分,不過,金管會今天宣布,難以期待何壽川能有效經營金融機構,因此維持原解職處分。對此,行政院今晚表示,對於金管會今天維持原裁罰,尊重其權責。
何壽川因涉及三寶超貸等弊案,金管會基於時任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對缺失未善盡督導責任,且沒有核實申報利害關係人等問題,在2017年決定解除何壽川於永豐金控的董事職務。
經何壽川上訴後,行政院今年1月的訴願決定撤銷金管會原處分,認為金管會應該把決策過程、裁量基準講的更清楚,讓社會大眾信服這樣的處分有符合比例原則,未違背法律授權,並要求金管會2個月內另為適法處分。
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今晚表示,當時行政院訴願會認為裁罰決策過程應該寫得更清楚,因此要求金管會將過程跟依據寫清楚,然後重新處分,對於金管會今天維持原裁罰,我們尊重其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