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沒有寒暑假?教育部澄清制度未變
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教師法修法草案,擬更完善處理不適任教師,其中對於教師放寒暑假制度,引發基層教師高度關注。教育部師藝司司長鄭淵全緊急澄清,草案未改變教師在寒暑假期間的工作模式,在寒暑假中的進修和備課等均與現制相同。(記者林曉雲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教師法修法草案,擬更完善處理不適任教師,其中對於教師放寒暑假制度的規定,引發基層教師高度關注。教育部緊急澄清,草案未改變教師在寒暑假期間的工作模式,在寒暑假中的進修和備課等均與現制相同。
師資藝教司司長鄭淵全表示,教師法修法並未改變現行寒暑假制度,有關教師在寒暑假期間之返校服務、參加研究、進修等活動事項規定,原本即已規範於「教師請假規則」以及「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實施原則」,政院昨天通過的教師法草案增訂第35條之目的,係在提升法律規範位階,使相關規定更明確,另將教師返校進行教學準備活動的規定法制化,並未改變現行寒暑假制度。
依「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第1項規定:「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另現行有關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之規定,係規範於「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實施原則」。
鄭淵全表示,為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寒暑假期間,返校服務、參加研究、進修或教學準備等活動事項及總日數之規範更明確, 這次教師法修法,提升法律位階,於教師法修正草案第35條規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參加研究、進修或教學準備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返校服務、參加研究、進修或教學準備等活動事項及總日數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