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台自創「趴班人員」剝削勞工 監院糾正原民會
2019/02/15 11:44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原住民電視台爆出以「假承攬真僱傭」方式及自創「趴班人員」制度,長期剝削員工勞動權益,監察院今通過調查報告,認定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有疏於管理、放任違法之疏失,予以提案糾正。
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指出,原民台隸屬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原文會),是由原民會監督並編列預算捐助成立,卻以「自然人承攬」方式與員工簽訂「假承攬真僱傭」契約,嚴重侵害員工的勞動權益,去年原文會250名員工中,就有71名是承攬員工,占總數3成,其中勞務承攬員工有高達8成是原住民,等於原民會放任原民台漠視原住民就業權益,重創政府形象。
2名監委指出,原文會與員工簽訂的勞務承攬契約書,承攬業務僅有職位名稱,報酬是以每月1期來給付固定報酬,且每期須完成的工作進度並未註明,顯然不是以「完成一定工作」為契約要素,不符承攬契約要件。
2名監委並引述原民台工會代表說法,指勞務承攬人員一樣得受部門主管監督指揮,實際工作與一般員工無異,年薪卻比正職員工少了12萬餘元,且因無法適用勞基法,不管是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年終獎金、考績獎金、特休假還是加班費,通通都沒有,勞工福利確實受到減損。
此外,原文會還自立「趴班人員」制度,內部對於是否投保勞保一問三不知,藐視勞動部訂定的「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也屬重大違失。
監委表示,本案源於去年一名原民台員工Ati病逝,面臨零喪葬、零撫恤的淒涼境遇,讓原民台「假承攬真僱傭」的問題浮上檯面。除了原民會長期疏於管理,放任原文會違反勞動法令外,原文會長期規避雇主責任,均應檢討改進,未來政府機關也應以本案為鑑,避免類似問題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