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在緩刑?議員涉賄認罪又辭職 檢方:不會撤訴
2019/01/29 19:28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前嘉義市副議長郭明賓連任議員當選,但因競選期間涉賄選案,被嘉義地檢署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今天下午突然在臉書上貼出聲明,坦承賄選並辭去議員一職,外界人士認為,郭此舉可能是以退為進,為了爭取緩刑。不過,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表示,郭明賓已認罪,其所涉賄選案刑事部分,檢方將在農曆過年前起訴,而所涉民事當選無效之訴,正由嘉義地院審理中,檢方不會撤回。
嘉義地院庭長兼發言人洪嘉蘭說,郭明賓涉賄選案自行辭去議員一職,不影響其民事選舉無效之訴進行,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郭當選無效之訴如定讞,遺缺由同選區落選頭遞補;因郭已在地檢署認罪,地院後續一審審判程序會很快進行,一審須於半年內審結,屆時檢方如放棄上訴,全案就可定讞。
律師劉興文說,郭明賓涉賄選案,在尚未判刑定讞前,自行辭去議員一職,可能創下台灣地方自治史上首例;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涉賄選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刑責,惟於偵、審中自白可減刑,郭已於檢方偵訊時認罪,又自行辭議員一職,法官審理時會審酌其犯後態度,未來有一拚緩刑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