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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改釋憲案雙方交鋒 「政府負保證責任?」成焦點

軍改釋憲說明會,不少退役軍人前來旁聽。(記者吳政峰攝)

軍改釋憲說明會,不少退役軍人前來旁聽。(記者吳政峰攝)

2018/12/04 22:2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立法院6月間三讀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案(軍改條例),在野38名立委認為違反信賴保護等原則,有違憲之虞,聲請大法官釋憲,大法官日前決議受理,4日開說明會聆聽軍改小組與立委意見,雙方對於修正前明文寫到軍人的退除役給與「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看法不同,大法官諭知以書面各抒己見。

主導軍改的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表示,1997年修法時採較特別的儲金制度,即「確定給付制(精算出應給的退撫金)」加「未足額提撥(軍人應自付18.97%,但當時僅要求他們付8-12%)」加「政府負最後責任(不足由政府支出」,收入少卻支出多的透支情況下,退撫基金將在2020年破產,改革迫在眉睫。

林萬億認為,政府僅負擔基金投資失利的責任,由「政府負最後責任」的情況多出現在戰時或是經濟大恐慌,與現在退撫基金瀕臨破產的狀況不同,若再不改革,將變成年輕世代支付前人的退休金,不符合公平正義,日本、瑞典、法國、德國都面臨此問題,也著手開始改革,我國因制度設計不佳,問題更嚴重。

聲請釋憲的立委吳志揚則持不同立場,認為軍人受雇於政府,雙方相互提撥供基金營運,若基金投資得宜,政府的補助就會變少,反之,投資失利,政府就應填補不足,不宜把虧損責任轉嫁給基層軍人,且若真的遇到戰爭或蕭條,「政府能負什麼責任?」屆時才是軍人應共體時艱,減少退休金的態勢。

藍委曾銘宗贊成軍改,但強調國防部應先拿出精算報告,再進行修法討論,惟國防部至今僅拿出委託國防大學所做的財務報告,未提出精算師精算、會計師覆核的報告,而修法時,行政院也未提到如何提高基金報酬率,程序不透明。

藍委呂玉玲強調,修法不應溯及既往,把退休的人抓回來改革,因為他們已經沒有選雇主的權利,且勞保條例也將修入「政府負最後責任」條款,讓勞工也能獲得保障。

軍改條例影響的多為領優存利率者,大法官好奇18%的預算是來自即將破產的退撫基金,或是另行編列的國家預算,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坦言是由國家編列,與基金無關;銓敘部則承認,1997年修法時過於樂觀,才會頻臨破產。

憲法法庭為了軍改條例釋憲,公開開說明會,邀請民眾旁聽。(記者吳政峰攝)

憲法法庭為了軍改條例釋憲,公開開說明會,邀請民眾旁聽。(記者吳政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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