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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檢查獲2賄選案 1人羈押、1人交保

林姓樁腳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熟識選民買票,要求選民支持某議員候選人,檢警調查扣賄款1萬5000元。(記者曾迺強翻攝)

林姓樁腳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熟識選民買票,要求選民支持某議員候選人,檢警調查扣賄款1萬5000元。(記者曾迺強翻攝)

2018/11/10 09:12

〔記者曾迺強/嘉義報導〕嘉義地檢署昨天偵辦嘉義縣議員第六選區(中埔、竹崎、番路、大埔、阿里山)、新港鄉代2件賄選案,分別查獲林姓、劉蔡姓2名樁腳,法官認為林姓樁腳有勾串證人之虞,裁准羈押禁見,另一劉蔡姓樁腳坦承犯行,且堅稱是自願買票,法官裁定8萬元交保。

嘉義地方法院今早發布新聞稿指出,林姓樁腳供稱交付賄款情節有諸多疑點,且與選民證述不同,日後有勾串證人之虞,為有利本案調查,裁定林姓樁腳羈押禁見。

林姓樁腳涉嫌於10月間為嘉義縣第六選區某議員候選人以買票1000元代價,向熟識選民買票,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張建強昨天會同警、調至竹崎鄉傳喚林姓樁腳及相關選民到案,查扣賄款1萬5000元。

另一劉蔡姓樁腳涉嫌於10月間以每票500元代價,要求熟識的選民投票支持新港鄉某鄉代候選人,檢察官葉美菁昨指揮警、調通知劉蔡姓樁腳到案,共查扣賄款2500元;經法官訊問,劉蔡姓樁腳坦承犯行,並堅稱是自願買票行為,法官審酌劉蔡姓樁腳賄選行為金額不多,檢察官也沒舉證金額是由他人提供,認無羈押必要,裁定劉蔡姓樁腳8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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