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資恐防制法修正案 擴大制裁範圍
2018/11/02 11:54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因應APG評鑑,及規範用語配合「洗錢防制法」調整,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資恐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擴大制裁範圍,並新增為避免被制裁者移轉資產,在指定制裁名單前,得不給予陳述意見機會。
本次修法讓執行實務衍生的問題明確化,考量指定制裁名單的機密性、即時性與專業性,主管機關在指定制裁名單前,得排除「行政程序法」陳述意見機會。
此外,為符合國際規範,目標性金融制裁的範圍擴及「第三人受指定制裁對象委任、委託或其他原因,因而為其持有或管理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
條文規定,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負有通報義務,因業務關係知悉「本身持有或管理經指定制裁的個人、法人或團體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應即通報調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