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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脅迫公勇路拆遷戶 屏縣工務處長澄清

屏東縣政府工務處長楊慶哲。(記者羅欣貞攝)

屏東縣政府工務處長楊慶哲。(記者羅欣貞攝)

2018/07/21 15:07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近日網路流傳一段7月16日屏東市公勇路拆除影帶,指涉縣府疑似讓不同意戶感受言語脅迫,當日指揮拆除作業的屏東縣政府工務處長楊慶哲今天(21日)澄清說明,影帶是他與工務處副處長毛子良討論拆除作業事宜的電話內容,結果卻遭斷章取義,造成誤解深感遺憾。

楊慶哲重申,當日計畫拆除3戶同意戶,蔣月惠議員到場關心時,曾向其說明清楚並非拆除不同意戶;此外,現場指揮中心先開會討論環境整理、機具退場等事宜,由於其中一戶與不同意戶的房屋界面相連,考量建物結構安全問題,需審慎處理,當時適逢影片中楊姓不同意戶至現場指揮中心協商自動拆除獎勵金事宜,因此緊急請工務處副處長毛子良趕至現場,協助後續拆除作業。

楊慶哲還說,在與楊姓不同意戶協商過程中,他透過電話請毛子良依開會結論處理,及說明他和楊姓不同意戶協商情形,沒想到通話內容被斷章取義,造成外界誤解。

楊慶哲指出,內政部於104年10月15日核定變更屏東市都市計畫,並於徵收計畫通過完成程序後,縣府於106年8月7日公告辦理公勇路拆除工程,且同意戶均已搬遷,剩下空屋,依法可進場拆除。縣府曾於6月25日發函邀請不同意戶6月28日開會討論,但當天無人到場。

拆除作業需動員許多單位配合,包括交通維持、工地安全等,為免影響早上上班上課通勤民眾交通,因此相關單位與機具於清晨5時集合提前進場準備前置作業,8時30分才開始執行。

縣府表示,此案在地價評議過中,參考周邊市價的最上限來訂定,與地主溝通過程中,又陸續增加自動拆遷獎勵金、門面修復費等補貼方式,給地主最大誠意的補償。7月16日執行同意戶拆除作業時,也一併與尚未同意的地主溝通,可能現場混雜,導致混為一談,希望外界不要再以訛傳訛。

屏縣府說明同意戶緊鄰不同意戶,拆除需謹慎。(圖由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縣府說明同意戶緊鄰不同意戶,拆除需謹慎。(圖由屏東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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