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組改7/2日生效 政院明廢止原條例
2018/06/27 14:59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已正式核定,陸委會的組織改造將自7月2日生效,明定陸委會組織功能定位為「大陸委員會組織法」,有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這個名稱將走入歷史,將正式更名為「大陸委員會」,陸委會的副主委將有2名政務官、1名常務文官共3人,不再設「特任副主委」,7月2日以後,陸委會的特任副主委將走入歷史。
由於陸委會新的組織法將上路,據了解,行政院明天召開的院會,也將通過人事行政總處提報廢止目前的「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原本陸委會首長及副首長的員額,依現行組織條例規定,設主委一人、副主任委員2人至3人,職務比照簡任第14職等,其中一人得為特任;立法院5月22日三讀通過的「大陸委員會組織法」明定,陸委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為特任,副主任委員3人,職務皆為簡任第14職等,其中2名政務官、1名常務文官,與其他部會編制相同。
陸委會新的組織法的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之,經賴揆正式核定生效日為7月2日後,新組織法規定設置的2位政務副主委、1位常務副主委,陸委會日前已宣布清大社會所所長陳明祺、現任陸委會主秘李麗珍出任陸委會政務、常務副主委,兩人也將在7月2日上任,至於現任政務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也會續任,陸委會目前是由學者出身的陳明通擔任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