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管火燒上市公司 陳學聖爆證交所要求3天內交學者任獨董資料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拔管案」延燒,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今日爆料,指有上市公司向他反映,指證券交易所今日發文,要求所有公司在下週一前,提交所有教師擔任獨董的13項資料,造成業界及學界人人自危。他呼籲執政黨懸崖勒馬,不要造成全面皆輸。
教育部日前駁回台大講座教授管中閔獲遴選為台大校長案,關鍵在於管擔任台哥大獨董,涉及利益迴避問題,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因此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允諾會請證交所做通盤清查及檢視。
爰此,陳學聖今下午緊急召開記者會,表示有上市公司向他反映,指證交所發函給所有公司,要求在下週一前提交所有教師擔任獨董的13項各類資料,內容包括是否符合學校相關規定、是否在就任獨董前取得學校許可函,又在此之前,是否已支領獨董報酬等問題。
陳學聖說,過去公司會請這些教師擔任獨董,給了產業界不少意見及幫忙,如今要提供共13項資料,一片肅殺之氣,不只對公司,也造成教師們人人自危,擔心因為拔管案的全面徹查,導致不合規定讓老師被懲罰。
陳學聖表示,該公司擔心會因此傷害到老師,影響產學合作、大學自主等,而向他說希望拔管案勿再延燒下去。他說,過去這是一件讓產學更好的事,如今大家都很擔心變成下一個被獵殺的對象,希望執政等懸崖勒馬,不要造成全面皆輸。
該爆料所指之13項資料列表(陳學聖提供):
1.獨董是否為公私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
2.獨董姓名
3.任職學校性質
4.任職學校名稱
5.獨董就任日期
6.公司是否與學校簽訂產學合作契約或學回饋金契?
7.產學合作契約或學術回饋金契約日期
8.公司是否取得學校同意兼職函
9.公司取得學校兼職函日期
10.兼職獨董之前是否須取得學校同意兼職函?
11.該教師兼職獨董是否符合學校相關規定?
12.獨董就任日期是否公司取得學校許可函之前?
13.該教師如未於公司取得學校同意函前即出任獨董,是否已支領獨董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