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談吳茂昆 陳良基:利益公開揭露非常重要

科技部長陳良基。(資料照)

科技部長陳良基。(資料照)

2018/04/25 12:54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日前被質疑在美設立公司並申請專利一事,引起各界討論。科技部長陳良基今天表示,利益迴避與公開是一體兩面,因此新創在發展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利益的公開揭露。

科技部長陳良基今出席台灣科普環島列車記者會,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新創公司從點子發想到創造利益需要好幾年的時間,而新創初期風險高,不容易被看好,外界通常會判斷其利益較低,但可能好幾年後又創造出龐大的利益,因此過程中的利益公開揭露就非常重要。

陳良基說,利益公開與迴避是一體兩面,該做好迴避時就要迴避,該公開的資訊也要清楚公開,他舉例,新創在揭露利益價值時,發明相關人就不要參與定價會議決定價錢,所有權屬於學校,由校方定價即可,等等到數年後利益龐大時,發明人才不會被外界質疑有參與過多的嫌疑。

陳良基說,科技部今年一月也公告所謂的權利利益迴避條款,將該迴避的事項寫得非常清楚,讓外界有所遵循。

陳良基也說,申請專利時學校必須出錢,有些單位無法判斷是否要付錢,因此各校作法也不一樣,如果學校沒錢,會請發明人先申請專利再轉讓給學校。至於吳茂昆富美在申請專利是否合法?陳良基回應,這要依個案判斷,還須了解吳茂昆案的前因後果才能知道,但不同的智慧財產權處理,如果利益相關處理得好,學校可以有權宜的作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