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師孟調閱扁案資料 司法院:若判決未定不能調閱
2018/04/11 14:00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為調查扁案,監委陳師孟發函要求調閱前總統陳水扁案件的開庭紀錄,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今表示,目前正請高等法院了解相關案件是否判決確定,若判決未確定者,不能調閱。
媒體報導,監委陳師孟日前秘密發函給台北地院,要求調閱扁案第一次開庭至一審宣判無期徒刑間的所有開庭錄音、錄影及承審庭長蔡守訓、法官吳定亞及受命法官徐千惠判處陳水扁有罪的評議簿,藉此調查法官在審判扁案的過程中,有無偏頗失當。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上午在立法院司委會備詢時,被國民黨立委吳志揚問及此事,吳志揚表示,陳水扁相關案件停審,正在保外就醫中,但陳師孟調卷調了哪些案件?如果相關案件沒有定讞,調卷是不是會影響判決?
呂太郎說,陳師孟是正式發公文,希望調取扁案某天的開庭紀錄,但根據大法官釋字325號解釋,「訴訟案件在裁判確定前就偵查、審判所為之處置及其卷證等,監察院對之行使調查權,本受有限制」,因此案件沒有判決確定前,不能調卷。呂強調,監察法施行細則也有規定,案件繫屬中,監委不宜調查。
呂太郎表示,相關問題目前請高等法院了解,陳師孟調卷的內容,相關案件是否已判決確定,沒有確定的話,就拒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