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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堅導致鄭南榕自焚? 陳金德要侯友宜:「說清楚,講明白」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今出席言論自由日活動。(記者張議晨攝)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今出席言論自由日活動。(記者張議晨攝)

2018/04/02 11:16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4月7日是言論自由日,也是鄭南榕殉道29年的日子,宜蘭縣府選在鄭南榕從小成長的中興文創園區,舉辦系列活動;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今也出席,他批評當年率隊攻堅的前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若侯要參選市長,有責任對當年攻堅行動,說清楚,講明白」。

1989年4月7日,鄭南榕為爭取「百分之百言論自由」,不惜在雜誌社點燃身軀自焚,用行動捍衛他主張的價值。前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當年時任中山分局刑事組組長,正是鄭殉道當天的行動指揮官。

陳金德今出席言論自由日活動時說,當年鄭南榕被依叛亂罪傳訊,而自囚在雜誌社內70幾天,最後因警方圍捕、攻堅而在雜誌社自焚殉道,「與其說4月7日是言論自由日,不如說是紀念當年的言論不自由」。

陳金德接著話鋒一轉,隔空向當年率隊攻堅的指揮官侯友宜喊話。陳金德說,侯友宜當年率數十名警察攻堅,也許是奉上級命令,依指揮辦事,但侯即將參選新北市長,已是政治人物,不是當年那位奉命行事的中階警官,「有責任要對當天攻堅行動說清楚,講明白」。

他說,侯要從政,應該對當年壓制人權、言論自由的年代有些想法,如果他沒要參選市長,他可以不表達意見,但若要從政,且新北市也是重要位置,就應該對當年言論不自由情況表達看法。

陳金德說,侯事前已經知道強行攻堅、拘提,鄭南榕可能自焚,為何當時還要執行命令?是否攻堅真有需要還是沒有轉圜空間?侯理應向社會大眾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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