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推財團法人法 國民黨智庫批掌控只為酬庸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配合蔡政府整頓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民進黨將「財團法人法(草案)」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推動法案,國民黨智庫今日召開「假改革,真歛『財』-財團法人法」記者會,質疑立法背後動機是在奪回掌控民間財團法人,只為酬庸。
國民黨智庫司法及法制組召集人何展旭指出,草案內容完全符合民進黨對於改革的目的,也就是要「立大法、設機關、發大錢」,完全不在乎內容是否漏洞百出,違法違憲也在所不惜,而且草案沒有區分財團法人性質,只以簡單條文規範所有財團法人,並加強控制人民,對於民間財團法人董監事改選資格限制很多,對於政府財團法人卻沒有嚴格監督。
律師葉慶元表示,政府想把過去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收回,違反法律信賴原則,但這次民進黨政府意圖以「財團法人法」為掩飾,要做一波財團法人的清算,當年抗戰結束後國防最高委員會依有效的法律,認定受戰爭影響的公司、法人可以分配移撥日產,事隔60年後如果全盤推翻,對法律的安定性與信賴性有很大問題。
他並質疑,為何到了選舉年就要對所有財團法人動手,包括宗教團體法人以及一般法人?這是強奪民產成為公產,涉及人民財產侵奪,將會引發憲法爭訟。
律師歐陽弘指出,政府想要實質掌控過去捐贈成立的財團法人,只要原本捐贈比例佔20%,即可取得所有實質控制權,如此就可以取得更多的位置,滿足酬庸,指派有給職的董事長,而且未來只要董事與董事長爭執,或財團法人不滿足政府的目的,董事長就會被解職,或財團法人被解散。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則指出,草案內容非常誇張,而且規定空泛、語意不清,以後財團法人董監事可能隨時被解除職務,而且解除條件要比擔任金控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的條件還嚴格,根本是假改革之名,意圖掌控民間財團法人與宗教財團法人。
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吳盈德指出,目前國內有近10萬個財團法人,無論規模或性質差異都很大,是否有必要採取統一標準來規範,應該加以思考,而且草案規定政府對以往曾經捐助的財團法人可以收回掌控權,與當初政府設立財團法人的立意背道而馳。
他強調,行政院版草案通篇嚴重誤會財團法人的性質與意義,既然已經捐出,財產就應該是公有,不是私有,也不是公司股分的概念,可以取得董事席次,況且即便是一般公司也分為公營與民營,對於公營公司政府也未必要指派董事,管理財團法人重點應該是在加強內控與稽核機制,例如財報透明化、董監事背景公開揭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