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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重光度假村BOT案 縣議會要求業者提供擔保

重光度假村工程進度落後,引發澎湖縣議會關心進行專案報告。圖為重光度假村預定地。(記者劉禹慶攝)

重光度假村工程進度落後,引發澎湖縣議會關心進行專案報告。圖為重光度假村預定地。(記者劉禹慶攝)

2018/02/08 14:16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傳出工程延宕、融資仲裁簽立「不平等」條約的澎湖縣重光度假旅館BOT案,澎湖縣長陳光復今應議會之邀進行專案報告;澎湖縣議會決議要求縣府嚴格督促工程進度,同時要求樺澎公司提出擔保品,否則不同意支付解約6成購回價金。

樺澎開發有限公司104年1月30日與澎湖縣政府,簽訂「澎湖縣重光度假旅館興建營運轉移案」契約,按照規定要在108年1月29日完工,原投資案在4.4公頃土地上,興建120個房間,投資金額5億元以上,但樺澎卻提出更改為355個房間數,投資金額增為21億元以上。

由於樺澎融資問題,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提出仲裁,經過2次仲裁,若樺澎終止契約,澎湖縣政府必須依照鑑價6成購回,由於先前喜來登、昇恆昌BOT案都無前例,縣政府被外界指責簽訂不平等條約喪權辱國,縣議會臨時會才會要求陳光復列席,針對此案進行專案報告。

專案報告後,縣議會作成決議,要求全案回歸至104年1月30日縣府與樺澎公司簽訂契約的約定內容與條款,不容任意毀約;嚴格督導施工進度,並概依締約內容予以罰款、違約、解約等約定方式處置,確保縣民權益;為避免日後爭議與增加縣庫負擔,樺澎公司必須提出5億元擔保品給融資銀行質押於縣府之事實,否則議會不同意將來另提預算支付解約鑑價後6成價格收回價金,全面降低縣庫風險,且日後財務責任概由縣府片面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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