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二度修正被監察院糾正 勞動部:感謝
2018/01/03 17:48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監察院今天通過糾正勞動部,抨擊其在前年、去年兩次勞基法修法上有甚多缺失。勞動部下午5點許回應,對於糾正意見和理由表示感謝,會持續檢討精進。
監察院指出,勞動部兩次提出修法都事前評估不足,未斟酌對於勞工、企業的衝擊,修法未給緩衝期,修法不滿一年又要再修法,倉促上路後釀社會負面影響。
勞動部表示,勞基法修正按相關法制作業規定進行,廣納參考各界意見後,在兼顧安全和彈性前提下再提出修法,關於緩衝期缺乏部分,這次修法末條施行日期已預留緩衝彈性,對於監察院糾正案的指正,會持續檢討精進。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說明,關於監察院糾正內容,將會再以正式公文回覆說明,先前已先提供各界意見、各方聲音等資料;目前修正草案已經在立法院內審議,不會再補充監察院所稱「專業評估報告」,該次勞基法修正草案第86條內容已寫「自○年○月○日施行」,此即為預留施行緩衝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