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糾正案引爆「院院相報」 政院駁監院:修法是立院決定

因勞基法提修正案遭監察院糾正,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提出說明與反駁。(資料照,記者李欣芳攝)

因勞基法提修正案遭監察院糾正,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提出說明與反駁。(資料照,記者李欣芳攝)

2018/01/03 17:17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去年與前年提出勞基法修正案,不過,監察院認為修法事前評估不足,且修法又未給予緩衝期,在修法未滿一年即再提出相關條文修正,今天通過糾正行政院,政院經研商後,今天傍晚提出反駁。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是行政院在充分考慮勞工的權益,並詳細評估企業經營的需求,才送交立法院審議。但勞基法修法內容並非由行政院單方面可決定,立法權是立法委員所擁有,立法院審議法案可依立委的修正動議修正,並由立法院依立委意見三讀通過,此三讀通過的法案,行政院即必須依法行政。有關法案的施行是否預留緩衝的施行日期,也是立法院的決定。

徐國勇指出,對於監察院所稱105年12月6日爭議高的法案,是經立委修正動議通過的版本。至於監察院所稱上一次的修法造成對企業經營的影響,行政院對此表示尊重,有關意見,應可在本次修法改善。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