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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項原民智慧創作權頒發了 違者最高罰六百萬元

今天公告的「阿美族馬太鞍部落部落領袖大禮冠盤帽」。(記者林彥彤攝)

今天公告的「阿美族馬太鞍部落部落領袖大禮冠盤帽」。(記者林彥彤攝)

2017/10/25 14:17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為保障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不被不當使用,原住民族委員會今天首次頒發七項「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未來對於故意或過失而不法侵害智慧創作專用權者,將可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最高可罰600萬元。

原民會今首度審定公告7項「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分別有「阿美族馬太鞍部落男性傳統服飾-五片流蘇裙」、「阿美族馬太鞍部落部落領袖大禮冠盤帽」、「阿美族太鞍濕地-巴拉告傳統捕魚技藝功法」、「鄒族特富野社」、「鄒族男女傳統服飾」、「賽德克族傳統家屋」和「邵族儀式性杵音」。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指出,過去沒有明定保障時,曾出現如宗教團體在紐約著鄒族服飾遊行、或是有民間公司打「葛瑪蘭」威士忌招牌等,這些可能都是未經該族族人授權就使用,而造成族人感覺不好等。

夷將.拔路兒表示,未來取得專用權的標的,包含服飾、音樂、歌曲或是雕塑等含有文化元素的傳統智慧創作權,都可禁止他人不當使用,不僅如此,如有業者想使用進一步開發文創商品時,也必須經過授權機制。

夷將.拔路兒說,今天頒發的七項「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是開始,還有很多案件在申請中,審定過程還須要經過專家實際調查、了解,確認是文化創作是來自該族才會核發,若遇有違法使用者,也可依據「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裁罰,依侵害情節請求損害賠償新台幣5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情節重大者最高可罰600萬元。

今天公告的「阿美族馬太鞍部落男性傳統服飾-五片流蘇裙」。(記者林彥彤攝)

今天公告的「阿美族馬太鞍部落男性傳統服飾-五片流蘇裙」。(記者林彥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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