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判馬無罪理由 扯上蔡英文 法界:應設法翻案
2017/10/11 12:04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立委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洩密遭高等法院判決馬無罪定讞,高院上午公布判決理由並舉最近政局為例,指閣員如違法亂紀,輿論會怪罪總統,因此前總統馬英九被控在洩密案中,出面了解並找閣揆處理,不違憲政體制,法界人士則認為應設法翻案。
法界人士指出,高院以總統憲法職權為由判決馬英九洩密無罪,理由類似台北地院8月底判馬無罪的判決,當時台北地檢署召開記者會,痛批判決違背法令,將造成權力分立、司法獨立及人權保障等諸多憲政價值門戶破裂洞開,北檢決定提起上訴;法界人士認為,本案應參考北檢見解並設法翻案。
高院指出,我國總統非虛位元首,雖社會大眾與法政學者,常稱我國憲政為雙首長制,但實際運作上,行政院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即可,而中央部會首長,常見由總統與行政院院長共同會商後決定,坊間稱行政院院長為幕僚長,實不為過。
以最近政局為例,行政院林全院長辭職後,賴清德接任行政院院長,內閣未全面改組,蔡總統還出面慰留中央部會副首長,因此,中央部會施政如有缺失,閣員如有違法亂紀,輿論以前會怪罪馬政府執政團隊,現在會怪罪蔡政府執政團隊,因此,馬英九出面瞭解本案有無關說情事,併同行政院院長處理,以解決政治風暴、維持政局安定、維護國家利益,合於台灣近年來政治現象,與憲政體制不相違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