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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認罪」 李妻雙臂刺青哽咽相挺「以李明哲為榮」

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在雙手前臂刺青,表示以丈夫為榮,強調李明哲是人權工作者。(圖由李明哲救援大隊提供)

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在雙手前臂刺青,表示以丈夫為榮,強調李明哲是人權工作者。(圖由李明哲救援大隊提供)

2017/09/11 16:55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李明哲案今於中國湖南開庭審判,李明哲當庭認罪,並感謝中國執法單位「文明辦案」。李明哲妻李凈瑜旁聽結束後被允准與李明哲見面,李凈瑜轉述李明哲在眾人眼下對她「下指令」:「回去台灣就不要再說了」,但李凈瑜強調「我知道他的真心話是什麼」。李凈瑜受訪時也哽咽向媒體出示兩手前臂刺青,斗大的刺青寫著「李明哲,我以你為榮」。

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湖南岳陽中級法院今日進行審理,李明哲與共同被告彭宇華出庭,李明哲在庭上「被認罪」,成為因「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審的第一名台灣人。法院今下午宣布擇期宣判。

李凈瑜在法庭結束後接受媒體訪問,她說,她明白當她進入「法庭」的時候,什麼東西都不能帶,「除了眼神」。李凈瑜說,身為和李明哲相知相戀20年的革命夥伴,李明哲是一個「專職的人權工作者」,她早預期到李明哲會在法庭「被認罪」。李凈瑜言及於此,舉起雙手,露出前幾天才剛刺上的刺青,哽咽地念出斗大的書法字,刺青寫道「李明哲、我以你為榮」。李凈瑜強調,不管世界如何評價李明哲,「這就是我對你的定義」。

李凈瑜也說,今天參與這個「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公署大會 」,她感到鑽研歷史研究,與親身經歷政治迫害大戲,「差別很大」,她仍處在震撼教育中。在「公署大會」之後,李凈瑜被允許見到李明哲,在媒體、警察與眾人的監視下,他對我「下指令」:「你回去台灣就不要再說了」。但李凈瑜說,當李明哲這麼說的時候,「他的手捏緊我,他的眼睛也在眨」,她心痛地知道「他的真心話是什麼」。李明哲也告訴李凈瑜,從今天起不必再繳房租給婆婆。

李凈瑜說,失去自由的人有言不由衷的特權,但她是自由人,沒有這份特權,必須繼續捍衛李明哲的尊嚴。李凈瑜直言,今天,全世界和都見證台灣的核心價值和中國的差異性,無須贅述,但這場政治大戲,赤裸裸地說明「台灣的論述習慣,在中國就是叛亂行為」。她強調這是台灣人不能接受的,文明世界也不能。

李凈瑜重申,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在法庭做出或說出某些難堪的言行,「請國人體諒」,因為那就是中國政府的拿手好戲「被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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