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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院判決 北市討不回新蘆線116億元

北市府主張交通部與新北市應分擔新蘆線工程款加計利息共116億餘元,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北市府敗訴。(圖截自Google Map)

北市府主張交通部與新北市應分擔新蘆線工程款加計利息共116億餘元,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北市府敗訴。(圖截自Google Map)

2017/07/20 13:3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數年前支出1300多億元興建捷運新莊蘆洲線,但事後主張交通部與新北市應分擔部分工程款加計利息共116億餘元,去年高等行政法院判北市府敗訴。有媒體報導指出,今天高等行政法院維持一審見解,認為這些款項應由北市府負擔,因此判北市府敗訴確定。

據《蘋果日報》報導,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新蘆線的自償性建設經費,應由營運單位台北市府負清償責任,其他省、市政府只在捷運完工營運前(尚無營運收入階段),代北市府籌措財源,亦即貸款應於營運後由北市府償還,沒有其他單位分擔償還責任的問題,因此判北市府敗訴確定。

台北市長柯文哲過去曾多次表示,因為捷運是北市府捷運局主辦,新莊蘆洲線興建方面,北市府先代墊將錢付了,但新北市政府應該要付,省政府也要付,精省以後,省政府要付的就找不到案主了,應該要處理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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