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查違法兼職 仍有百名公僕有疑慮
〔記者吳柏緯/台北報導〕審計部統計,截至今年5月11日,共有1516名公務人員違法兼職而被懲處,其中更有42人因情節重大遭監察院彈劾。銓敘部進一步表示,透過今年推出「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清查後發現,約仍有100多名公僕有違法兼職的疑慮,已要求所屬部門進行調查。
推出「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清查
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也不可任意兼職。銓敘部兩年前訂出公務人員兼任民間企業董監事的處理原則,配合審計部全面清查公務員兼任民間企業負責人或董監事的情況。銓敘部法規司司長蔡敏廣表示,經過這兩年多的清查後,共發現1516人違法兼職,依違法情節已經陸續懲處。
為有效杜絕公務人員違法兼職的情況,銓敘部於今年推出「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供各級公務機關勾稽內部任用人員的人事資料,確保公務人員並沒有違法兼職的情況。蔡敏廣說明,為了保護個人資訊,該平台僅開放政府機關中的特定單位查詢,而且查詢者僅能查詢所屬部門的人事資料,看不到其他機關的資料。
調查結果預計七月出爐
該系統於今年五月初正式上線,不過銓敘部已在今年二月先進行了第一次的通盤清查,結果發現有100多名現職公務人員有違法兼職的疑慮,已請所屬部門進行調查。蔡敏廣強調,目前這100多人只是「有疑慮」而非真正涉及違法兼職,一切仍要等待各部門調查結果出爐後才能斷定。結果預計七月出爐,若查證屬實將依《公務員服務法》懲處。
除了各政府機關可以自行查詢外,銓敘部也會定期清查。蔡敏廣指出,除二月所進行的清查外,銓敘部在今年八月也會進行今年的第二次清查,若發現「有疑慮」的公務人員,也會交由各單位調查。
情節重大者依法可停職處分
根據公務員懲戒法,懲戒方式可依違法情節程度分為免除職務、停職、減少退休、降級、記過、申誡等。公務人員若兼任公司職務,並實際參與經營、領有報酬,屬情節重大,依法可停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