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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提7建議 貪瀆司法人員不得轉任律師

民間司改會記者會,圖中為董事長林永頌。(記者方賓照攝)

民間司改會記者會,圖中為董事長林永頌。(記者方賓照攝)

2017/05/16 10:51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針對政府推動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民間司改會今於立院召開記者會,提出「強化律師改革7點建議」,以提昇律師專業素養與律師倫理。包括貪瀆司法人員不得轉任律師、律師懲戒委員會不應雙重標準、律師公會應落實處理律師倫理風紀、律師公會應積極提昇律師服務品質、律師資訊應公開透明、律師公會應訂定參與社會公益事務之具體辦法、律師公會應制定律師最低遵循項目等。

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呼籲,司改國是會議第三組應仔細討論律師改革,他也指出,人民對律師「沒信用、沒品質」等埋怨,不亞於法官與檢察官,目前對律師基本作為,律師公會未有一般規範,若人民抗議律師品質,公會也沒有設置提昇律師專業教育機制,以及懲戒機制。

林永頌也說,目前律師執業仰賴律師經驗累積,為了避免律師因不夠熟稔造成程序上漏失,導致當事人權益受損,建議律師公會應盤點律師辦理案件時的注意事項,設計從收案、撰寫訴狀、開庭、結案等最基本應遵守與注意的流程要求,讓律師承辦案件有所依循、建立一致性。

司改會專職律師黃盈嘉表示,司法人員若涉犯貪污罪遭判刑確定,民眾已無法期待其未來能公正履行律師職務,但各律師公會對這些司法人員能否入會標準不一致,導致某些地方民眾必須忍受惡質司法人員擔任律師,呼籲各律師公會拒絕曾貪瀆的司法人員加入公會,別讓律師成為貪瀆司法人員逃竄的之地。

黃盈嘉也表示,目前律師懲戒決議僅可由行政院公報諮詢往查詢,卻未公開所有懲戒決議,如不付懲戒決議就不登載,外界難以窺見律師懲戒全貌,也無法依此監督律師懲戒委員會標準,他們訴求,律師懲戒委員會的各項懲戒記錄應全部公開,除了能健全律師市場,也能幫助人民媒合適合律師。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說,期待司改國是會議能從人民角度思考律師制度調整,其中,律師公會也應建立人民對律師的申訴管道,供人民諮詢及協助民眾向律師公會提出申訴,扮演與人民溝通的橋樑。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資料照)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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