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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產業生活實驗特定專區」都發局擬訂計畫適用期限

南港區過去因「家庭即工廠」政策,存在大量住工混和聚落,然而這些5、60年的房屋面臨改建時因為不符合工業區使用目的,因此成為違規使用住宅,若要變更成住宅區則又須回饋37%,讓產權細碎的地主遲遲無法改建,因此都發局今年初提出「產業生活實驗特定專區」。(記者鍾泓良攝)

南港區過去因「家庭即工廠」政策,存在大量住工混和聚落,然而這些5、60年的房屋面臨改建時因為不符合工業區使用目的,因此成為違規使用住宅,若要變更成住宅區則又須回饋37%,讓產權細碎的地主遲遲無法改建,因此都發局今年初提出「產業生活實驗特定專區」。(記者鍾泓良攝)

2017/04/27 18:22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北市府今年初公布要將南港老舊住工混和社區劃設為「產業生活實驗特定專區」,讓居民可以都更又不用回饋面積。該案昨天進入都委會討論,都發局公布南港將有13處街廓適用,其中規定計畫適用期限,該細部計畫公告實施後,8年內須提出都更事業計畫報核;事業計畫核定後兩年內申請建照等計畫適用期限,否則就將回歸工業區。然而都委會委員昨認為既然是要加速老舊社區盡速更新,那麼時程應從「8+2」年縮短到「6+2」年,要求都發局再回去討論可行性。

南港區過去因「家庭即工廠」政策,存在大量住工混和聚落,然而這些5、60年的房屋面臨改建時因為不符合工業區使用目的,因此成為違規使用住宅,若要變更成住宅區則又須回饋37%,讓產權細碎的地主遲遲無法改建,因此都發局今年初提出「產業生活實驗特定專區」。

根據都發局規劃,產業生活實驗特定專區原公展只列選擇四塊基地,後來經過居民陳情及評估,增列為13處街廓。而原第2種工業區法定容積為200%,總容積上限為400%;原第三種工業區法定容積為300%,總容積上限為450%。另外,雖然法容無須回饋,但增額容積應回饋50%,優先作公共服務使用。

產業生活實驗特定專區可作住宅使用,但建築基地1、2樓則指定作「支援商務使用」、「公共服務使用」、「產業使用」等,可設置店面、事務所、銀行、社福設施及區民活動中心等。

而都發局在產業生活實驗特定專區納入計畫適用期限,當細部計畫公告實施後8年內,基地須提出都更事業計畫報核,否則回復原工業區。都更事業計畫核定後須於2年內申請建照;申請都更權變計畫者則須在計畫報核後1年內取得建照,否則回復原工業區。

都委會昨天討論該案時,委員認為,既然老舊社區本身有急迫更新的需求,那麼就不應該採用「8+2」年的開發期程,政府應該積極介入加速更新,用「6+2」年的時間就完成都更。

同時許多委員對於13處街廓是否要一致性啟動還是分階段實施有意見;委員擔心一次性開放會對於南港區開發量負荷過大,應該先由幾處先行,再讓其他基地啟動。另外,也有委員提到,都發局未來規劃是住商、住工混和,但這樣會讓都計混亂,可以考量是否全作住宅,再將公共、商業獨立設置一棟。

都發局則認為,因為13處街廓必須經過都更程序,所以不太可能全部一次完成,因此應採一致性開放,然後「誰先談好誰先動」;而若要由市府決定誰要先行,容易會引起地區紛爭。而對於委員建議,把商業、公共設施獨立1棟,都發局表示,如此小基地地主就須跨基地整合,同時若獨立出來可能會創造封閉型住宅區,但會依照委員意見回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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