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違背法令 綠委籲郭瑤琪案提非常上訴
2017/04/13 11:56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監察院昨通過調查報告,認為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涉台北車站商場招商案,有證人證詞前後不一、判決違背法令之虞,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民進黨立委今也召開記者會呼籲檢察總長面子擺一邊,快趁此機會提出非常上訴。
監察院昨通過監委王美玉、仉桂美對於郭瑤琪案的調查報告。報告指出,郭案歷審判決對於對價關係認定標準不一致,且從未查得兩萬美元物證,而法院認定茶葉罐內有兩萬美元,所憑的是行賄者的證詞,但行賄者的最初證述均與法院最終認定的事實不符,而其他補強證據都無法適切證明茶葉罐內確有兩萬美元,依罪疑唯利被告及無罪推定原則,應予被告有利認定及無罪判決。監委因此建議法務部轉請檢察總長,研酌提起非常上訴。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今早召開記者。他指出,大法官釋字第582號指出,共同被告的不利陳述,不能是唯一證據。外界過去屢屢要求檢查總長提出非常上訴,但總長始終拒絕到底。他認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非常直白,只差是點名歷審法官;這是相當嚴厲的指控,總長應該提出非常上訴。
民進黨立委姚文智說,連監察院都出來說話了,總長不要視而不見。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以自己多年的法庭經驗指出,只要看到基於證詞的判決就會擔心,因為人可能說謊,也可能記憶模糊,有誰能擔保證詞的真實性?本案自始就沒有兩萬元美金,如果證人說兩百萬是不就是兩百萬?這種被告兼證人的說詞,若無任何證據就是開玩笑。
他強調,這起冤獄除了由總長提請非常上訴,已無救濟管道。監察院已經給了下台階,總長就該把面子擺一邊,提起非常上訴。他們也不排除去拜會總長,商議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