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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遠通電收郵資問題 高公局認賠1.13億

高公局與遠通電收的郵資爭議,高公局將認賠1.13億。(資料照)

高公局與遠通電收的郵資爭議,高公局將認賠1.13億。(資料照)

2017/03/29 15:39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因立法院決議所造成交通部高公局與遠通電收的郵資爭議,2月中旬高等法院判決高公局敗訴,需支付平信郵資共7420萬元後。高公局今日表示,因為三審不會開庭只是法理審,認為上訴只是拖延時間,還需多支付利息,已於2月下旬決定認賠;目前正在會計作業中,預計4月初就能將總計1.13億賠給遠通,相關費用將由國道基金支付。

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十年前委由遠通電收辦理高速公路電子收費事宜,雙方約定若用路人欠費,遠通電收應以掛號信通知繳納欠費。不料,103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竟決議應先寄平信通知欠費,後來有委員認為由高公局支付平信郵資是圖利遠通,要求高公局讓遠通電收買單;遠通電收不滿額外增加營運成本,向高公局提告求償。

高公局表示,經與律師討論後,認為三審要贏機率低,避免繼續支付每日近1萬元的高額利息,決定不再上訴。需要支付費用包含遠通勝訴判賠的7420萬,連同應給付而未給付需要多支付的年利率5%利息、105年3月至今的平信郵資,預計4月初需支付給遠通1.13億元。

目前每月平信催繳國道通行費所需金額約300萬元,高公局呼籲有行駛國道民眾,即便沒有裝eTag,5天內繳費也可享通行費9折優惠,希望大家能按時繳費減少國家不必要的支出。另外,因應節能減碳政策及數位化時代,高公局也將研議寄送電子平信帳單或簡化作業方式,以節省成本並增進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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