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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民團意見多 國健署:再開說明會

董氏基金會今與台灣癌症基金會、消基會等民間8個拒菸團體共同提出修正意見。(董氏基金會提供)

董氏基金會今與台灣癌症基金會、消基會等民間8個拒菸團體共同提出修正意見。(董氏基金會提供)

2017/03/06 12:39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今天是「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公告60天期滿,民間團體也提出不同的意見給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其中仍具爭議的包含電子煙的管制、室內禁菸以及免稅菸課健康捐等;對此,國健署回應,待各方意見匯整研析後,會再召開一次公開說明會,最後才會有最終版本送到衛福部內。

國健署於今年一月初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改變內容包含機場販售的免稅菸將課徵健康捐、菸品警示圖文要增至85%並採素面包裝、電子菸納管以及全面擴大禁菸場所等多項。

董氏基金會與台灣癌症基金會、消基會等民間8個拒菸團體今共同提出修正意見。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此次修法仍有不足地方,例如雖然納管吸食電子煙行為的部分,不過未將其視為菸品會讓很多人錯誤以為「電子煙不是菸」,不僅如此,對於菸商的違規廣告應加重罰則,提高罰金到1000萬至5000萬元,另外也應增修條文禁止加味菸製造、輸入,並同時提高法定吸菸年齡到20歲。

另一方面,台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陳麒安也提出修正意見。他認為首先應將該法案的「防制」改成「防治」,管理而非壓制,因此諸如擴大室內禁菸場所,也應該要同步設置吸菸區給吸菸者,此外他也認為電子煙是否定義為菸品仍存有疑義,故有關電子煙的條文應先刪除,同時應將新增免稅菸課健康捐也一併刪除。

國健署回應,由於今天公告期才剛屆滿,這段期間的確有陸續收到各方的意見,還需要一到二禮拜的時間匯整資料研析資料,之後修正草案內容還會再調整並對外召開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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