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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林全 張善政說婚姻平權要兩階段立法

前行政院長張善政。(資料照,記者鍾泓良攝)

前行政院長張善政。(資料照,記者鍾泓良攝)

2017/01/13 09:10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前行政院長張善政今天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非常同情行政院長林全,因為就目前整個政府政策走向,不管換誰當行政院長,都不能解決。他舉同性婚姻為例指出,若是2人自己的權利義務,例如手術同意書這些,能給盡量給,但若牽涉到第3人權益,例如領養小孩,就必須要社會共識,歐洲很多國家都是兩階段立法。

張善政今天上周玉蔻的《蔻蔻早餐》時表示,覺得當初沒有去惹這些問題(婚姻平權)是對的,應該要體會民意氛圍,有些事情共識不大時,就會變成像現在這樣「挺同、反同」的狀態,這東西不是講道理就可以疏通,還牽涉到很多價值或宗教等問題。

被問到個人對婚姻平權的立場,張善政說,就同性伴侶雙方的權益可以儘量給,例如很多令人難過的狀態,很多人住在一起2、30年,另一個人卻不能幫他簽手術同意書。「不影響到他人權益的,能給就儘量給。」

但牽涉到第3人權益,例如領養小孩,小孩沒辦法決定領養父母是不是同性,心理上還沒有研究同性領養小孩是否對生長有正面或負面的影響,這必須注意。

張善政說,歐洲很多國家都是兩階段立法,2人自己的權利義務,能給儘量給:但涉及第3人義務,就要社會共識,台灣現在是把兩階段一起。「社會上應該不會反對2人的,我傾向分階段。」他也表示,自己沒有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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