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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蘭嶼低階核廢料遷回核一、二廠 新北重申反對

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今年7月15日舉行第2次會議,主委侯友宜(後排中)在會中表達反對將蘭嶼低階核廢料運至核一、二廠儲存的立場。(記者何玉華翻攝)

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今年7月15日舉行第2次會議,主委侯友宜(後排中)在會中表達反對將蘭嶼低階核廢料運至核一、二廠儲存的立場。(記者何玉華翻攝)

2016/12/30 16:57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蘭嶼鄉長夏曼.迦拉牧與總統府資政夏本.嘎那嗯,日前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因台電承諾遷移核廢料卻一再跳票,將終止台電核廢料貯存地的租賃契約,並要求儘速將核廢料從蘭嶼遷移,轄內有核一、二廠的新北市,擔心台電將核廢料遷回廠內,今天重申堅決反對,且無法接受遷回新北市的立場。

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主任委員侯友宜在今年7月15日主持第2次核安委員會時,就對台電在會中臨時提出,要將蘭嶼低階核廢料運至核電廠內貯存一案,大表不滿,當場表達這是將蘭嶼低階核廢料的風險,轉移到天然災害更多、人口更加密集的新北市,全體市民都堅決反對且無法接受。

新北市府今天透過消防局,發出新聞稿強調,對蘭嶼鄉親提出的核廢料遷移要求,台電公司應正視,儘速依相關規定積極協調,善盡良好管理責任,避免對當地環境造成影響,才能徹底解決我國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問題。

新聞稿中重申侯友宜在2次核安委員會中的態度,絕不接受將蘭嶼的低階核廢料運回核一、二廠,至於使用過核燃料棒等高階核廢料貯存場所,台電必須儘速確定集中式中期貯存或最終處置場址,沒有辦法處理核廢料,就沒有資格使用核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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