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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射馬英九收獻金判賠 段宜康:繼續上訴

2016/12/20 12:49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高等法院上午審結前總統馬英九提告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妨害名譽案,合議庭認為段未善盡查證義務,就指馬曾收受電子業者2億元、還在亞翔合併案中疑收1億元的政治獻金,判決段宜康敗訴,需賠償馬英九60萬元,還須在段的臉書刊登道歉啟事,還可上訴。

段宜康稍早回應記者詢問時,僅表示「繼續上訴」。

立委段宜康前年底在電視節目及臉書,爆料指馬英九曾收受電子業者2億元、另在亞翔合併案中疑收1億元的政治獻金,遭馬提告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在自由時報等4報刊登頭版道歉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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