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同婚 林佳龍:所有性向都有相愛成家權利
2016/11/28 20:3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針對婚姻平權議題,台中市長林佳龍今(28)日表示,每個人的性別認同有其生理與心理歸屬感,同志也應該有人權,所以他支持同性婚姻,所有性向的人都有相愛成家的權利。
根據《中央社》報導,台中市議會今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張立傑詢問市長林佳龍對於同性婚姻的看法。
林佳龍表示,彩虹之美是因為多色並存,台灣之美是因為多元共融,「我贊成同性婚姻,因為每個人性別的認同有其生理與心理上的歸屬感,對於成立家庭關係,同志應該也有其人權。」
林佳龍也表示,一個民主社會要讓所有不同意見都能發聲,過去同性婚姻長期被壓抑,現在以人權的角度,希望他們可以發聲主張婚姻平權;至於對同婚的不同意見,同樣也可以傳出,「公民社會中不同的聲音,我都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