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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 北檢簽分他字案偵辦

前總統馬英九。(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前總統馬英九。(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2016/10/26 11:49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3年前「馬王政爭」引爆一連串官司,其中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與教唆洩密,此部分台北地檢署原以立委柯建銘已提自訴為由,移併台北地院審理,但因北檢移併事實多達4部份,北院日前函請北檢說明移併部分與自訴間的關聯性,北檢釐清後,發現102年9月4日馬英九要求黃世銘對江宜樺報告,涉教唆洩密部分,並不在自訴範圍內,已簽分他字案,由吉組主任檢察官周士榆負責偵辦。

至於媒體報導,北檢將於馬英九下月中出訪馬來西亞、美國返國後,傳喚馬出庭說明,這部分北檢表示,承辦檢察官會依據既有的偵查步驟,依法處理,基於偵查不公開,不便說明,但對於傳聞下月傳喚馬一事目前「毫無所悉」。

去年2月,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高院判黃1年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45萬元,全案定讞。律師黃帝穎告發馬英九涉1次洩密罪及2次教唆洩密罪。

黃帝穎表示,依高院判決,裡面清楚指出馬英九有3次犯罪行為,分別是102年8月31日馬拿著黃世銘的偵查中秘密,對羅智強及江宜樺做第1次的洩漏,構成洩密罪,同年9月1日馬要求黃世銘到官邸繼續做偵查中個案洩密行為,為2次教唆洩密罪,及9月4日馬要求黃世銘對江宜樺洩密,黃依職務報告並無犯意,馬構成2次教唆洩密罪。

事後,北檢將立委柯建銘所提自訴,全案移併北院審理,北院為確認檢方併案事實與自訴案的關聯性,日前函詢檢方,請求檢方釐清,檢方經調閱相關卷證,確認9月4日部分不屬於柯自訴範圍,簽分他字案,由吉組主任檢察官周士榆負責偵辦。

周士榆畢業於台大法律系,司法官訓練所第39期結業,具有財經及會計專長,擁有證券營業員、期貨營業員等多項專業證照,曾辦過馬英九特別費案、股市禿鷹案、名醫林政誠遭綁架案;此外,目前各界矚目的兆豐銀疑涉洗錢案,北檢也是指派周士榆統籌指揮偵辦。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昨因洩密案,昨天到北檢出庭。(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昨因洩密案,昨天到北檢出庭。(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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