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國民黨4基金會 馬政府時期得標1.7億
國民黨直接、間接捐助之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青年和平團等4個基金會,在2008至2016年期間,申請政府採購得標金額共達1.7億餘元,立委質疑此有「球員兼裁判」、「國庫通黨庫」之嫌。(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記者鄭鴻達、施曉光/台北報導〕國民黨直接、間接捐助之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青年和平團等4個基金會,在2008至2016年馬政府期間,申請政府採購得標金額共達1.7億餘元,立委質疑此有「球員兼裁判」、「國庫通黨庫」之嫌。國民黨則表示,該黨所有基金會均依法行政,黨產會已成蔡英文追殺工具。
黨產議題正夯,「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根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規定,針對不當黨產第二波調查,朝所謂的「附隨組織」方向,也就是國民黨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基金會方向處理,其中包含國民黨直接、間接捐助,或黨事業投資者。
據司法院「法人及夫妻財產登記公告」與「台灣採購公報網」資料顯示,被定位為國民黨智庫的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與前身為中國青年和平團的青年和平團、關懷長青文教基金會新任董事長,皆為國民黨主席洪秀柱,而青年和平團董事長,照慣例原應由國民黨秘書長擔任,中華民國寄生蟲防治會,則曾被立委段宜康質疑由高齡、高薪的肥貓前官員擔任董事長及常務董事。
據本報記者調查,國民黨前述4個基金會,在2008到2016年的馬政府執政期間,自政府投標標案共得標1.7億餘元。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秉叡表示,應先依法律定義,來看基金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若是,當時執政黨自己執政,這些基金會再去標案,無論有無舞弊就犯了大忌,是裁判兼球員,顯然不適當。他舉例說,現在民進黨執政,若自己再去標案是否恰當?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徐永明指出,當時國民黨可能有執政優勢,將政府資源注入到黨,可能有國產轉成黨產的問題,另黨產會應追究的,是否有五鬼搬運法由基金會進行,並追查其中有無公務員配合,且後續是否轉任為基金會負責人,這牽涉到圖利問題。
徐永明認為,若基金會被推定為不當黨產,黨產會應要求其申報財務狀況,黨產捐助部分就有追繳問題,而洪秀柱近期派重要幹部掌握各基金會,令人擔心國民黨會以此處理黨產且私人化,最糟的就是洗錢,政府補助的部分,則應調查是否依申請項目如實使用。
針對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將國民黨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基金會,列為第二波黨產調查目標,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胡文琦表示,該黨對違憲違法的黨產會,完全不以為然,黨產會這種一再無限上綱、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政治動作,已經變成蔡英文總統的追殺工具。
胡文琦並強調,國民黨所有基金會的營運、採購或標案執行,均依法行政,沒有任何不法,他並要求黨產會的政治標準,「也應一體適用在民進黨掛羊頭賣狗肉、化整為零的眾多基金會。」
中國國民黨直接、間接捐助五基金會政府標案得標資料
(單位:新台幣元)基金會名稱 |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 財團法人青年和平團 | 財團法人關懷長青文教基金會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寄生蟲防治會 |
捐助成立方式 | 財團法人連震東文教基金會 | 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 中央投資公司等四家公司 | 中國國民黨中央財務委員會等七單位 |
(前身為中國青年和平團) | ||||
現任董事長 | 洪秀柱 | 洪秀柱 | 洪秀柱 | 陳瑩霖 |
得標年份與金額 | ||||
2016 | NT$197,000 | NT$0 | NT$0 | NT$0 |
2015 | NT$0 | NT$4,249,000 | NT$2,920,304 | NT$2,012,000 |
2014 | NT$4,026,000 | NT$1,100,000 | NT$1,460,152 | NT$2,036,000 |
2013 | NT$7,634,500 | NT$0 | NT$0 | NT$2,082,000 |
2012 | NT$11,394,900 | NT$3,420,000 | NT$0 | NT$2,362,000 |
2011 | NT$10,747,900 | NT$7,750,000 | NT$4,380,456 | NT$2,350,000 |
2010 | NT$40,194,000 | NT$12,258,600 | NT$707,370 | NT$2,350,000 |
2009 | NT$13,331,500 | NT$191,000 | NT$2,857,280 | NT$2,350,000 |
2008 | NT$14,748,900 | NT$947,200 | NT$7,537,680 | NT$6,420,000 |
總計 | NT$102,274,700 | NT$29,915,800 | NT$19,863,242 | NT$21,962,000 |
2008-2016各基金會總得標金額 | NT$174,015,742 |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人及夫妻財產登記公告、台灣採購公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