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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7休1開三例外 洪慈庸批:壓榨勞工

時代力量黨立委洪慈庸。(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時代力量黨立委洪慈庸。(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2016/09/22 11:53

[記者吳柏緯/台北報導]勞動部今年七月先是廢止民國75年的爭議函釋,回歸勞基法36條,避免勞工被雇主要求連上12天班;不過今年8月中又提出新函釋,列出了三項例外,預計於今年10月上路。對此,立委洪慈庸批評,法規命令不能凌駕於法律,她質疑,這項新函釋將成為資方壓榨勞工、規避勞基法的後門。

洪慈庸表示,不管是75年舊函釋或今年8月的新函釋,均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她強調,勞基法36條並沒有規定可以有例外,然而勞動部作為行政部門,居然只以一個法律位階較低的函釋就任意更改立法院訂出的法律,是很大的問題。

洪慈庸強調,目前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1有規範部分可以使用四週變形工時的行業,如果今天要創造例外,應該要檢討這條法律,而不是用一個函釋處理。

對於立委的質疑,勞動部長郭芳煜說明,討論調整30條之1仍有很多的意見與困難。所以勞動部決定先廢止75年函釋,經過討論後才決定以這項新的函釋保障勞工權益並維持法令彈性。

根據今年8月公布的勞動基準法第36條令釋規定,當發生三項例外狀況時,雇主只要經勞工同意後就能調整兩週內的假日時間,屆時雇主可要求勞工最多可以連上12天班而不受罰。不過洪慈庸指出,按照現行法令,若雇主要調整勞工假期必須要和工會進行勞資協商,然而這條令釋僅要求資方跟勞工個人協商就可以使用「例外」,儼然是為資方大開方便之門。

不過郭芳煜表示,例外並非常態。他舉例,記者赴海外採訪奧運,每家媒體可能都只安排1、2人前往,因此資方只要與執行特殊任務的勞工協調並經得同意後,就可以使用這條令釋。但他也再次強調,若是任務結束後,勞工的休假必須回歸正常。

郭芳煜也強調,未來要資方利用這三個例外,必須要向勞動部通報,如果經審查不符合資格的話,將會不准實施。這些通報申請的資料未來也會當作勞檢的依據。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22日開會,邀請勞動部長郭芳煜報告備詢。(記者方賓照攝)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22日開會,邀請勞動部長郭芳煜報告備詢。(記者方賓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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