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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前曾劫財劫色? 楊偉中提證據反擊烏龍指控

楊偉中遭爆大學時期曾涉搶劫及猥褻婦女,他則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清白。(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楊偉中遭爆大學時期曾涉搶劫及猥褻婦女,他則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清白。(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6/09/21 17:4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委員楊偉中,遭爆大學時期曾涉搶劫及猥褻婦女。楊偉中當時的確被捕,但因提告婦女無法證明嫌犯是他,最後不起訴處分,陳年舊事被提起,楊偉中特地拿出近日申請的良民證,證實自己絕對清白沒有前科。

據《三立新聞》報導,楊偉中拿出本月8日申請的良民證,證實自己絕無前科,也拿出當年的數份剪報作證明。當時報導寫著,某國立大學法律系楊姓學生,涉嫌搶劫及非禮一名夜行女子,還有自稱目擊者的男子,指控楊姓學生與犯案人特徵吻合,但另一報導寫著,被害人無法明確指認,且實際上並無目擊者,檢察官最後不起訴楊偉中。

楊偉中說,「被害人在第2天自己主動打電話,跟警方說她無法確定是我」,那時他人在警局,所以不可能是他去影響被害人作出這種說詞。

另外,邱毅昨天(20日)在臉書上說,依報導,楊偉中是藏身在陋巷角落,劫財劫色,可稱為「暗巷暴走痴漢」,(痴漢是日文「色狼」之意)。楊偉中表示,「這些完全都不是事實,所以我一定會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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