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冲指房屋稅違憲 柯文哲:當官不講話、下來就放砲
2016/07/18 12:13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行政院前院長陳冲昨天投書《聯合報》指房屋稅是違憲;他進一步解釋:《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的財產權,原則上人民不應單純因對財產有「所有權」而被課稅,且《土地法》第187條早規定:建築改良物為自住房屋時,免予徵稅。對此,北市府財政局長陳志銘表示,依1993年大法官369號解釋,並未違憲;台北市長柯文哲則嗆:「以前當官都不講話,現在下來就放砲!」
北市財政局長陳志銘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陳冲所提到《土地法》屬於普通法,《房屋稅條例》是特別法,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是沒有疑慮。另,根據大法官在369號解釋:房屋稅條例就納稅主體、稅目、稅率、納稅方法及納稅期間等項,已有明文規定,因此並未違憲。
柯文哲也現場補充,昨有人傳陳沖的投書給他看時,他還問「陳冲是誰,是以前的行政院長嗎?如果是的話,以前當官都不講話,現在下來就放砲。」嗆聲意味濃。
另有媒體追問,房屋稅疑有重複課稅?陳志銘回應,房屋稅以「房屋評定現值」為課稅基礎,根據《房屋稅條例》第11條指出,不同的地段的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訂定標準;因此北市府多重考量房屋標準構造單價(造價)、折舊率、耐用年數、路段率。
陳志銘強調,房屋稅絕無違憲、重複課稅問題,北市府認為房屋稅可以檢討,但現階段還沒有到廢除的地步;未來會針對房屋標準構造單價、折舊率、耐用年數、路段率等進行檢討。
柯文哲表示,房屋稅有賴跨局處共同檢討,今早市長室會議已拍板由副市長鄧家基統籌;同時,柯也預告9月將召開第5場首都論壇,論壇主軸以房屋政策為主,將討論房屋稅、租屋補貼、公宅、地價稅等問題,屆時也會提出房屋稅政策說明。(12:32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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