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馮光遠罵人渣判賠30萬 盛治仁:這個案子我沒什麼感覺

最高法院今判決馮光遠謾罵盛治仁是「人渣公務員」一案中,需賠償30萬元且不須登報致歉。而盛治仁對此判決表示,這個案子他沒有什麼感覺。(資料照,記者王憶紅攝)

最高法院今判決馮光遠謾罵盛治仁是「人渣公務員」一案中,需賠償30萬元且不須登報致歉。而盛治仁對此判決表示,這個案子他沒有什麼感覺。(資料照,記者王憶紅攝)

2016/06/17 13:2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馮光遠4年前不滿當時的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在建國百年國慶晚會以「夢想家音樂劇」花費公帑2億3000萬元,因而痛斥對方是「人渣公務員」。事後盛提告求償50萬元和登報道歉,最高法院今定讞馮光遠需賠償30萬元且不須登報致歉。而盛治仁對此判決表示,這個案子他沒有什麼感覺。

據《聯合報》報導,現今擔任雲朗觀光集團總經理的盛治仁,在得知判決結果後,直說公共事務每個人都能參與討論,但是用侮辱的字眼是沒有意義的,台灣的言論尺度就交由司法判決。

盛治仁還指出,這個案子純然只是侮辱言詞,所以他沒有什麼感覺。盛治仁說,抹黑「夢想家」是弊案的案子下個月就要宣判,這才是他最關心的部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