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光遠罵人渣判賠30萬 盛治仁:這個案子我沒什麼感覺
2016/06/17 13:2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馮光遠4年前不滿當時的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在建國百年國慶晚會以「夢想家音樂劇」花費公帑2億3000萬元,因而痛斥對方是「人渣公務員」。事後盛提告求償50萬元和登報道歉,最高法院今定讞馮光遠需賠償30萬元且不須登報致歉。而盛治仁對此判決表示,這個案子他沒有什麼感覺。
據《聯合報》報導,現今擔任雲朗觀光集團總經理的盛治仁,在得知判決結果後,直說公共事務每個人都能參與討論,但是用侮辱的字眼是沒有意義的,台灣的言論尺度就交由司法判決。
盛治仁還指出,這個案子純然只是侮辱言詞,所以他沒有什麼感覺。盛治仁說,抹黑「夢想家」是弊案的案子下個月就要宣判,這才是他最關心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