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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立明怒轟礦業法違憲 籲林全別學江宜樺

姚立明表示遠東依據的礦業法根本就是一條違憲的法律。圖為亞泥花蓮廠。(資料照,記者游太郎攝)

姚立明表示遠東依據的礦業法根本就是一條違憲的法律。圖為亞泥花蓮廠。(資料照,記者游太郎攝)

2016/05/26 23:5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今日在三立新聞政論節目「新台灣加油」中,針對遠東集團亞泥採礦權問題,國會觀察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怒轟現行的礦業法根本違反憲法第143條以及憲法第144條,並表示他是經濟部的話根本不會理會礦業法,遠東要告的話就憲法法庭見。

姚立明也建議林全,處理這個問題千萬不能如同江宜樺面對太陽花學運一般,丟一句依法行政來解決,因為這法律明顯有問題,一個國家的土地怎麼可以說租給別人,要拿回來還不能拿?

姚立明表示,礦業法除了明顯違憲,還違反了環境保護,所以這件事根本沒有甚麼國家公園裡還是國家公園外的問題,國家公園裡當然就應該立刻停止開採,國家公園外立法院就該立刻修法。

姚立明還強調,這個問題國家有很多條路可以走,立法院修法是一條路,爭取釋憲是一條路,甚至把國家公園範圍擴大也是一條路,總而言之,礦業法絕對沒有正當性,看事情要看正當性,絕對不可以任何事都只看依法行政。

姚立明認為凡事要先看正當性,不能死腦子依法行政。(圖擷取自新台灣加油)

姚立明認為凡事要先看正當性,不能死腦子依法行政。(圖擷取自新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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